引导语:这便是那些男人留给我的可爱回忆,像三月的桃花烂漫芬芳的开在季节里,不需要刻意铭记,它已经深深嵌入了生命。所以我认为:男人不是流星。我们可以忘了流星划过时的痕迹和许下的愿,却忘不了那些男人说过得,几乎不能兑现的诺言。正是如此,才让我始终可以,寂静的看着生活的风景,细水长流。
序言
有人说:如果你不了解自己的过去,那你就像是树叶,永远不知道自己是树的一部分。于是,我仅仅想证明:我是一片树叶,而且还清楚的知道自己是树的哪一部分。而今,当我活到了60岁,我想我真的可以用文字去写下一生的怅惘。我的眼睛,已经不再像20岁时那么明亮;我的身体,已经不再像30岁时那么健朗;我的听觉,已经没有40岁时那么清晰;可我的思路我的心,却相比50岁时,更加透彻和阳光。我老了,可我的时代却来了。
我要放下照顾老伴的衣食,我要放下关心孩子的住行。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几年,不知道哪一天也会老年痴呆,或者心肌梗塞突然死去,然后遗弃了我身后的那群孩子,从此了无牵挂的睡着。但我毕竟是来过这世间的,所以我要留下来过的礼物,即使,仅仅是这一生,文字里的回忆。
晨间的城市公园,成了老人的现世天堂。水池里突然飞溅而起的喷泉,惊动了过路的白鸽。我和以往一样,约老杨出来打太极。他就乐呵呵的说:老李啊,这个习惯坚持到死,也就不用抱怨“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”了。活着本来就是一大幸事,如果可以看淡世俗的一切,并是无憾的人生。我和老杨就是同一种人,我们认识有30年了,我们的情分,就仅仅是拥有共同目标的老邻居,那就是把健康放在第一位。人常说:远亲不如近邻,远水解不了近渴。这是我们相识的这30年来,一并信奉的真理。
小区里新搬来的住户,是个青春洋溢、活泼好动的姑娘。20岁的大好光景。而且有个很让人喜爱至极的地方,就是喜欢起早。看着她用耳麦罩住自己,在城市公园里跳体操。累了,就坐在一旁看我和老杨打太极。她张大嗓门说:“阿婆,你们是夫妻吗?”
“孩子,我们是邻居”。我笑呵呵得看着她,突然发现那个侧影很像年轻时的自己,好奇心强,却从来不会暗自猜疑,问明白了,心里才是舒坦的。
“哦,阿婆,你那么爱笑,年轻时一定很漂亮”。我被说乐了,就转过头看了看老杨,他也被这小姑娘的话逗乐了。
“老杨,这个得问问你啊,漂亮不漂亮是别人评价的嘛,我年轻那会儿,长得还过得去吧?”
“过去你们家老陈,可是一直在我们这些邻居面前夸他媳妇多么贤良淑德,我想,你是被他夸漂亮的吧?”老杨风趣得说着,然后我和那小姑娘也不禁笑了。在晨曦的光波里,每一个相遇都有它特定的开始。
我就那样喜欢她了,像看见了自己的孩子,那么肆无忌惮的大笑,唇红齿白的美丽姑娘。她告诉我她叫若西,她的奶奶,是在田间忙农活时,突然就倒下了,从此阴阳两隔。于是,她喜欢“阿婆阿婆”不停的叫唤我,她说:认识您,仿佛奶奶不曾离去。因为那句话,我给了她一个拥抱。应若西的请求,这是她写给不在人间的奶奶的文字,一个质朴而有孝心的孩子,必将是有一颗善心的:
人生的起起落落,就像车窗外的风景,影影绰绰,让人扑朔迷离。
当我终将一切置身事外,奔赴到了你的床前,你却始终不曾睁开眼睛,望向我的疲惫、无奈、不舍和心疼。烈日炎炎,乡村老院里除了那葱郁的杂草、石阶上的青苔,寂静之余,还有盘旋在后山那不间断的凄凉的鸟鸣,然后就剩下你和我的呼吸,一个从不甘走向死亡,一个从悲恸走向重生。
你曾是我孩堤时的伞、我的航。我亦是闻着你的饭菜香,度过了童年的多彩时光。记忆里没有回收站,所以自从我离开了那个有你的家乡,思念,从未中断。
我不停的喊你,握着你那消瘦的手,锥刺般的心酸。你只是那样睡着,不时发出急促的喘息,像科幻片里怪兽的呻吟,隔啦隔啦作响。她们问我为什么不害怕呆在你的房里,因为我想你是知道的,我挚爱着你,即使你表情狰狞。你听得见我说话对吗?你眼角的那滴泪,是在告诉我你这一生的不甘、还是对尘世的眷恋?整整过去了24个小时,没有进食,没有半句遗言。你就那样任性的躺着,等待命运的宣判。也许只有这个时候,你才是真正为自己活着的吧!不用看着他们因为你而起的纷争,不用拖病劳累在田间。任凭他们怎么忏悔没有照顾好你,三天两夜以后,你还是固执的离去了!离去了!离去了!
只想对你说:去往天堂的路,请你走好!
我知道我是让你值得骄傲的孩子,回到了这个属于我的世界里,依然忙碌。我却不能哭!夜深了,当我终于无法释怀对你的思念,我还是湿了我的枕巾,可我还得强迫自己快快睡去不是吗?明日复明日,我必须用一个健康的身心去生活,才能不负你所望。只是我,将永远看不到你那佝偻的背影,你那目送我的眼神,和你那从来不知道表达的爱。
你走了,就像一粒尘埃,没有任何痕迹。
阴阳两隔,我对你的爱,却永远,不离不弃。
我没有告诉孩子们,我的梦想其实是写一部属于自己的回忆录。但我在今天清晨,却不自觉的告诉了若西。她纯真的瞪大了双眼,问我:“阿婆,人生最珍贵的东西,就是可以留念自己的往昔吗?你写吧,我想知道你们这代人年轻时的故事,我相信,绝对是传奇的”。听着她带孩子气的肯定,我却瞬间坚信了自己写回忆录的勇气。
“可是,人生都过去了60年,你要以什么为主题呢?总不能写柴米油盐的60年吧?”
这一点倒是多亏了若西的提醒。不过,作为女人,影响自己一生的,肯定是生命里那些流转的男人。于是我就把题目设为“男人,不是流星”。我想用文字去感激那些曾经让我成长、让我心痛、让我释怀的人,他们也许是亲人、是敌人、是朋友、是恋人、是忘年之交。但他们却真实的温暖过我、左右过我、激励过我、陪伴过我。此刻,让我的时间,回到逝去的年华里吧,让那些不曾被提起的春华秋实,像沉冤得雪的案情一样召告天下。而我,既是屏幕前白发如雪的沧桑老太婆,也是文字间,那个允许被挥霍的青春年代里,所向披靡的泼辣姑娘。如果时光可以轮回,你会希望停在哪里?
第一章豆芽的绿光
就从12岁写起吧。12岁以前,我生命里出现的男人,除了父亲和爷爷,就是我的老师。而在那个年代,除了上学和写作业,其他时间我大都在农田里帮着母亲干活。而关于田间作物的了解,我的毕生所学,也都在那几年里,被母亲灌输得耳熟能详。时代在不停的变迁,生活质量也在不断的优越,所以从12岁以后,我就奔波游走在学校和社会的人潮里,即便我现在成了一个60岁的老太太,也依然没有停下前行的脚步。因为生活依旧在继续,生命依旧在延续,我们需要交际,就一定需要在生活里前行。虽然我望不到它的长度,但我却望到了它的宽度。
12岁的仲夏,我还是个念初一的学生。我生命里出现的第一个男人,是外婆的远房外甥,也是我的小表舅。那年我在外婆家的老院子里,拔弄一些花花草草,听见他进来,对着外婆喊“姑妈,她是谁?”。外婆说“这是你大表姐的女儿,叫小花”(这便是我的名字了,李小花,一个山村孩子的名字,相伴至今)。然后他就很放肆的走到我面前,盯着我看了几分钟。“我叫运船,别想叫我表舅,叫我大哥”。我于是走开了。
这是我从小树立的性格,在生人面前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。以至后来的几十年,这也成了我这只绵羊的狼皮。因为不屑,所以不被侵蚀,不被了解,不被伤害。
暑期里,就是这个表舅,滔滔不绝得说着他的宏图伟略。那时候我就开始是个很好的听众,我把那些能激励我的,都记在了心里。有一天,我帮外婆锄地时,他递过来一面毛巾,看着我被晒后胀得通红的脸说:“小花,你会甘心留在农村吗?”
“落叶归根嘛,就算是不甘心,老了还是要回来”我说。
“等我长大了,带你离开这里”。他毫无戒备的说出来,我于是再一次起身离开了,因为我当初并不知道那句话意味着什么,但我却知道:我不需要表舅带领,有一天,我也会很勇敢得走出这里。
暑假终于结束了,临走时,外婆对我笑了笑“运船说他长大了要娶你呢,小妮子”。“放心,我看过格林童话。人家小男孩不懂事,你这么大年纪了也不懂事吗?”我呛住了外婆,然后回到了学校。而其实关于暑假的一切,我并没有去用心记得。但我却在日记本里,写下了表舅不停重复的梦想,因为那也是我的梦想:我要走遍国家的每一寸土地,就从这片大山开始。
很多年后,当我几乎忘记了曾经还有那么个表舅。表舅却托外婆告诉我:“叫小花等着,我会娶她”。我被这再次突如其来的誓言雷倒了,然后让妈妈帮着回话“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”。但我却不止一次在心里感激他,是他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梦想,并提醒和巩固了梦想在我心目中的价值,起码我在期待着,长大了要过更美好的生活。
豆芽的绿光,是因为豆芽终于破土而出,即将长出新绿。而我也始终没有把这个大我5岁的小表舅的话,当成诺言。在我眼里,他是我的亲人。永远的亲人。
在那个年代,无论男女,都似乎应该先成家后立业的。因为成绩尚好,所以家里勉为其难得让我念完了高中。毕业后,我扎起了马尾辫,在后山的溪边洗衣服,想象着即将迎来的美好人生,快乐得像一只小鸟。只是我不曾想到,人生究竟有多么的错综复杂,一波三折,防不胜防。
第二章堪折莫要折
写下章节题目,停了两天,一直不愿意动笔,也不知从何动笔。若西按奈不住性子跑到了家里,质问“阿婆,不要这么吊人家胃口好不好?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错综复杂的事?让你的思绪整整空白了两天?”。
许是因为人老了,记忆衰退的同时,体力也在衰退。那些从心底一恍而过的回忆,突然就像镜中人,梦中影,水中藤那样,让我这把老骨头老心脏,好不折腾。毕竟,需要留念的东西,不是捕风捉影的八卦新闻,而是曾经触目惊心的过程。
18岁的那年,我被父亲举荐、村里邀请成了一名小学代课教师。当我提着行囊住进学校教师宿舍的第一晚,彻夜难眠。我不知道是该庆幸自己暂时拥有了一份看似荣耀的工作,还是悲哀我始终未曾走出那片大山。只是后来,孩子们瞳孔的颜色告诉我,这样的选择,不会有太多风雨,因为我要做得,是祖国的园丁。虽然知道这条路,不会永无止境的走下去。
我在暗黄的烛灯下批改作业,然后躺在宁静的夜里,翻动枕边的《徐志摩文集》。突然有种嘈嘈切切错杂弹的悲凉感,不知道青春的圣火,是否将要这样慢慢消失贻尽。还没有真正遇见爱情,我是否就要这样为了心里的纯洁而香消玉殒?不过这样的担忧,没有维持太久,虽然,最后又迎来了更加让人惊慌失措的担忧,不过生命的有趣之处,莫过于此吧。因为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,所以活着,并永远是个奇妙的等待过程。
一次学校的文稿大赛,我们一起站在了领奖台上,这便算是真正的结识,虽然听说过邻村的才子老师,但始终未曾谋面。临别他要走我的稿底,告诉我他叫天王,如此狂野的名字,除此之外,绝无所知。这便是我的文稿《我眼里的徐志摩》,因为它,带领我爱情幸福恶梦的开始:
从前以为,只有自己的思潮,如此残破和狂野,原来你也是:喜欢在一个残破的意识里,重兴一个残破的天地。
现在终于明白,为什么除了《再别康桥》,其他诗集难以出现在学子们的教科书里,虽然也有欣欣向荣的意境,但绝大多数都是让人堪忧的场景:漆黑漫长的泥路、森林里吟泣的老妇、被强暴的恐慌的少女、死去的新郎、病患的孩子、活埋的流泪的战士、投海自尽的女郎、乱石蔓草间的死尸、被钉在十字架上赎罪的囚犯、半夜深巷的琵琶声、鬼魂、还有企盼自由的爱恋!原来这才是另一个你,你文字里的张狂,让我久久不能与“那河畔的金柳,是夕阳中的新娘”里的温柔细腻相提并论。
这柔与钢,一旦抵触,闯入我的心河,也正如你所说的: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。
从你的诗里,我看见了你,活在动荡的年代,可生活的窘迫并没有摧残你对诗的固执,就像那清风残月,也溟灭不了那熊熊燃烧的爱的火焰。爱,在你眼里是那么的沌净不容亵渎,而你要的爱,是最软的柔情、是纯纲似的强,流动在生命里,任凭秋风吹尽满园的黄叶、任凭白蚁蛀烂千年的画壁,而即使有一天霹雳震翻了宇宙,也震不翻你心中“爱”的自由。这才是你留给世人的毒药,像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,沉淀着彩虹似的梦。
而这毒药,却让你的读者,甘愿一饮而尽!
你笔下的每一个生物,都是有生命的:大海在说话、蝴蝶在起舞、夏虫在沉默、月亮在倾诉、梅雪在争春、就连眉头都在用紧锁的方式诠释着惆怅。如你的妻陆小曼所说:别人写东西,都喜欢在人静更深时动笔,你则不然,最喜欢人多的地方!原来这才是你灵感的起源,看着世间百态,在平淡里找出它悠然的美、在安宁里找出它背后深藏的罪恶。像一阵落花,暗示着季节的变更。
只是你早已名传千古,而我们却碌碌不能流芳百世。
你是天空的一片云,投影在读者的波心,随着你的文字时而激昂、时而阴郁;时而愤怒、时而感恩;时而猖狂、时而恬静。都说写作的人是疯子,我想是的。但这种疯,一半是梦醒、一半是迷惘。
你是扶桑海上的朝阳,照射在我悉凉的彼岸,你的张狂与不羁,你的心酸与渴望,都化成了文字,变做一个让人不忍渗透的迷梦。都说写作的人很痴,我想是的。但这种痴,一半是怜惜、一半是自救。
你是风里的萤火虫儿,从黄昏飞到半夜,从半夜飞到天明,云游四海,云游宇宙间。
芳心未动,是因为始终不曾遇见让心灵震撼的那个人。于是在那个几近封建到底的社会里,女性的文化,成了一个错误。因为母亲还在耳边讲述三从四德的时候,我却因为文化教育,明白了何为自由故?
下课了,乡间的黄昏是用黄土铺垫成的画面,让人在任何一个时段,都会寂寥得,感觉无所适从。天王就那样,一脸邪笑的站在了断桥边。完全没有教师的样子。
“你喜欢徐志摩吗?”类似婉转的搭讪。
“我喜欢他的文字”类似完美的回答。
每一段深刻而又悲凉的感情的开始,都是在错的时间里,遇见了错的人,然后产生了,原本没有错的爱情。爱是一种经历,起初我们以为,爱,是从始至终的陪伴。直至现在我看着我的后代,享受爱情的时候,我才能勇敢的说:爱,只是心里的呼唤,和幸福无关。
他说:将来你会更喜欢我的文字,因为从今天起,我的文字里,你是唯一的主角。那么不经意的一句话,却让我顿时温暖得,像冬天的太阳灼烈地洒在身上,不舍得抽身离去。于是,一刻钟的伫足,情定了终生。
没有手机,没有电话的时代。信,成了唯一可以互诉衷肠的工具。碍于教师的身份,即使只有6个公里,也始终不敢去见第二次。于是我常常怀念那仅有的一次,刻意的邂逅。我希望他还会一脸邪笑的站在我面前,对我说“嘿,你喜欢徐志摩吗”。
过去了两个月的某一天黄昏,我捏着那些情真意切的文字,关于爱的阐述。终于在断桥边看见了他。只是没有前一次阳光明媚的微笑,他看了看四周,伸手将我揽进了怀里。这便是我第一次,在男人的胸膛里,听见了两个急促的心跳,他附在我的耳边,轻轻的问“我们可以相爱吗?不顾一切的相爱吗?”
“为何不可以,我们不是爱着了吗?”我对于他的话,疑虑了片刻。
“傻姑娘,你对我一无所知,你就不问问,我的过去吗?”
“我知道你叫天王,我知道你说我会成为你文字里的主角,我知道我爱你,不够吗”
听到这里,他将我搂得更紧。原来爱一个人,可以如此窒息的相拥,任凭风浪起,任凭落叶飘。谁都没有再说话,我们听见了断桥下潺潺而过的流水,似乎流进了彼此心里,小溪汇成江,小江汇成海,而爱情,就在那片无声的海洋里,忘我的波澜壮阔。
一如既往的书信,每一段,都会让我感动得,像看见了人字行的大雁,盘旋在天空,不舍不弃的簇集在一起。
“花儿,我这一世的情话,都想为你诉尽。如果,我只是说如果,有一天我离你而去,请记得这首诗词:驿外断桥边,寂寞开无主,已是黄昏独自愁,更著风和雨,无意苦争春,一任群芳妒,零落成泥碾作尘,只有香如故。因为你就是我心里那朵,无人能与相争的梅花,即便生活的无奈限制了爱情的脚步,你给我的芳香的记忆,仍然会长存于我的心里。”
我于是这就么被牵引着,时而因为他的一句柔情蜜语,笑进了梦里,时而因为他的一句无助感伤而痛心疾首。不过幸福,仍然是大过于思念的疼痛。
终于熬过了忙碌的一个学期,寒假,我们相约到了镇子上,像所有热恋的青年那样,一起吃棉花糖,一起去河边看别人划桨。冬天凛冽的风,无情的吹打在脸庞上,他说“花儿,闭上眼睛,我让你睁开的时候,你再睁开”。我于是微笑的闭上了眼睛,仰头呼吸着弥漫爱情味道的空气,期待天王会给我怎样的惊喜。
至今回想起来,恍若一场梦,而那情节,就像看过了一场电影那样,一片片回忆,就这样,被时光轻轻的打开了匣子。倘若时间可以被定格,我真的希望,那一刻,永远都别过去。
天王轻轻得给我的脖子系上了一条红色的围巾,然后凝视我,突然像个孩子似的噘起了嘴:“真好看,我喜欢的姑娘,肯定也会有很多人看上”。原来他在担心这个?于是我十指相扣牵住了他的手,告诉他:“可是看上你的姑娘,就不会看上别人了。”
幸福的最高境界,原来就是相爱的两个人,说着这世间最动听的话。而我以为,我会永远那么幸福下去。只可惜,去的最急的,往往是最美好的时光。当我们的爱情才刚刚开始,就已经意味着走向结束。
回到家里,父母一反常态的冷峻:“小花,你也不小了,给你相了个对象,本村老陈家当兵刚退伍的儿子,改明儿就去处处。”听到这个消息,我差点痛苦的晕眩过去,我不禁歇斯底里起来:“我不要嫁给什么老陈家的儿子,更不要你们替我包办我的婚姻,我有自己想要嫁的人”。
“这就好笑了,你是我们的女儿,你的婚姻大事,我做主是做定了”。
这就是那个可笑年代里的包办婚姻,我被锁在家里,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见到过阳光。原来父母急着嫁我,是因为校方知道了我和天王的事。我像所有在爱情里挣扎的女人一样,茶不思饭不香了。父母最终软硬兼施。然后就在那慢慢冷静下来的时空里,我知道了关于天王的一切,方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信里说:如果有一天,我离你而去。
天王的父母,在天王刚出生不久,就收留了一名女婴,做为天王家的童养媳。那是那个年代里,多么习以为常的事情,虽然而今听起来,依然觉得疯狂之至。所以母亲说:“他不会娶你的,不是因为他不想娶你,而是他不能”。我就在母亲的叹息里,潸然泪下。
一份爱,为什么需要如此沉重的代价?为什么不能:我只是我,你只是你?然后浑然忘乎所以的在一起?我止不住内心的惶恐不安,终于还是想再一次见到天王,然后接受现实给予我们的重创,但我必须要是清楚明白,爱情没有错,错得只是那个时代的思想,一种桎梏人类真实感受的思想。
我在天王家的前院,看见了那个做为童养媳的姑娘。甜甜得叫着:“妈,天王回来吃饭吗?”。就在那个瞬间,呆若木鸡的我才知道,原来那属于我的爱情,只是一个单纯美好的梦幻。而我守着的,只是一个属于别人的男人。可是那一刻,我不想哭,我只希望眼前的一切,只是一个长醉不醒的梦境。
天王回来了,看见我站在他家的墙外,拉着我跑开了很远。“小花,你怎么来了?你最近去哪了?”。我怔怔的看着他,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,这个让我爱得忘乎所以的男人,到底是真实存在的,还是仅仅,如一个恍影?我望着他,那么可怜的望着他:“天王,原来你是个有妻子的男人,你为什么不告诉我,为什么这么折磨我?”。
“傻姑娘,我多么想告诉你,可我又怎么忍心告诉你?所以我问你,我们可以相爱吗?不顾一切的相爱吗?我多么想和你在一起,哪怕只有一刻钟的时间,我也要和你紧紧相拥。人都说:有花堪折直需折,莫待无花空折枝。可我却知道,你就是那朵,让我堪折莫要折的花,我不能更大层度的伤害你,因为,我爱你。”
我还是止不住的泪如泉涌了。有人说:每个人的一生,至少有一次,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己,忽略了身边的所有人。他伸过手,拭去了我脸颊的泪。还是那样,轻轻的揽我入怀。我说:“我们走吧,我母亲要我嫁给别人,天王,我做错什么了?”
他始终是那样沉默得,把我越搂越紧。我听得见他内心的低泣。就像母亲旁敲侧击的说:“娃,不要去抗命,抗不过的。”这样的沉默,过去了很久,我终于知道,母亲说得没有错,他不是不愿意娶我,而是不能娶我。
我松开他。知道那样的一次松手,就已经是一辈子的擦肩而过。虽然,我有多么不舍得,那个胸膛的温度。他在身后喊着:“花儿,下辈子我还在断桥边等你,我们死也要在一起”。我奔跑在风里,乡村的晴朗天空,突然下起了雨。我想,它在陪我哭泣。
就这样结束了。错在我把缱绻一时当成了被爱一世,把朝朝暮暮当成了天长地久。用如今世人的话来说:这世间,太少的相濡以沫,太多的相忘于江湖。
如果有一天,你离我而去,我会记得这首诗词:驿外断桥边,寂寞开无主,已是黄昏独自愁,更著风和雨,无意苦争春,一任群芳妒,零落成泥碾作尘,只有香如故。
人总是要学会面对现实的,尽管现实是那么的残酷。爱情会教会一个人成长。爱过以后,才会知道:人生原来有那么多的无奈,是不被我们主宰的。那个时候起,我就习惯了写日记,用发黄的作业纸,一张一张的写,一片一片的丢弃在风里。
当我们真的老去
是谁,在身边细数额间爬满的皱纹
终于要淡定从容了
徒步在林荫道的晚霞里
看着那犹如自己生命一样的夕阳
不会惋惜无限美好、却近黄昏
河汉清且浅,相去复几许
盈盈一水涧,脉脉不得语
庆幸,活着,不枉此生
当我们真的老去
是谁,在身边听我不厌其烦的叮咛
终于要叶落归根了
如果我先你一步而去
也请,让花盆做我的骨灰盒、种上一株绿萝
枝是我颤抖的情、叶是我饱满的意
我不要是深山孤林的坟头
看不见红尘摇曳的变幻莫测
也不要是商业拥挤的墓地
听不清乱世纠缠的我诈尔虞
渴望,死去,不负人间
当我们真的老去
是谁,陪我留恋那逝去的往昔
终于要不计前嫌了
那时候,我只是个孩子
那时候,我只是个弱女子
但见人就会反驳:唯女子与小人唯难养也
我只是因为年轻过
所以爱过、也痛过
当我们真的老去
是谁,约定来世再相遇,补偿今生的擦肩、而去
终于要相信命中注定了
让孩子去延续我们的梦想
让文字去纪念时代的变迁
人生在世情难为,无论和谁
都会慢慢的,像刺猬取暖一样
找到他们之间最完美的距离
我只是因为来过
所以拥有过、失去去
当我们真的老去
求长生已是不得、求短死已是不能
但愿在樱花开满的三月,如我降生同期
但想,啼哭而来,微笑而去
依然
爱着每一个爱我的人
念着每一个我爱的人
笑着,走过一辈子
即便有人说:笑容是表情,与快乐无关
但也会:轻盈亦委婉,奔放亦传奇
然后
消失于凡尘,长存于记忆
我翻动这些依稀保存着的文字,久久的目光呆滞。已经有几天没有见到若西,于是打电话给她,半个钟后,她居然气喘吁吁的跑到我面前:“阿婆,我在参加一个体操比赛,所以这两天,都没有时间告诉你关于我的感受。我想你和天王的感情,肯定影响了你一生吧?”
“是动摇了我一生才对,从那以后,我便知道:爱可以爱的人,才是最保险的事情”。
若西又逼着我口述了一遍,和天王疼痛又幸福的过往,像撕扯的伤疤,血流不止。原来每个人都是如此,这一生最终的幸福与心底最爱的那个人无关,而终于有一天,我会牵着别人的手,一生细水长流地,把风景看透。
天王教会了我怎么去爱,可最后,我们却不能相爱。40多年以后的今天,内心告诉我:原来忘记一个人,真的需要一辈子。有些感情虽然无关风月,却比风月更清冽。
第三章十年援藏,梦断高原
轻轻的放下了一段伤痕累累的过往,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梁山伯和祝英台,不能因为夭折的爱情而寻死化蝶。活着,很多时候是为了别人。为了父母培育的十几年恩惠,我就那样,不抗命的接受了,关于命运的安排。
陈群,一个刚退伍回来的志愿兵。这便是我生命里出现的第三个男人,如果说生活的天空曾经五彩缤纷过,那么他,便是我生命里最后一束烟火。惟恐多情惑人老,自悔慎思量。其实没有从天王的阴影里完全抽身出来,对于他,内心是有愧的。但我却依然自私的想:不是不能试图去爱,而是不敢也不愿意去爱。明明很相爱的两人,都不能够在一起,那么能够在一起的两个人,爱与不爱,都已经不重要了吧。
他的个子并不高,离我想象中的军人模样,其实是大相径庭的。不过他却出乎意外的实在,第一次见面,是他的父亲领他来了家里,母亲一脸堆笑的样子,至今想起来还会有一点小小的生厌。母亲拉过我走到他们父子跟前:“来,这就我的娃”。
“阿姨,我想单独和她聊聊”。陈群的主动,让在场的三个人顿时一头雾水。母亲带着一脸的惶惑把我们推出了门外,然后在我耳边窃窃私语着:“不要提起和承认你跟天王的事,知道吗?别那么倔”。我无语着,内心纠结万分。
“听我父亲说你叫小花?”
“恩”
“我是回来娶媳妇的,我母亲说你是村里文化最高的姑娘,可能我是高攀了”
“哦,呵”
“退伍的时候,我申报了前往支援西藏建设的队伍,是个车队,如果你会嫁给我,我带你一起去西藏,不过可能,回来一趟就不容易了。”
“恩,好”。这便是我的回答了,冷静得像深山里石壁里的暗泉。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关于我和天王的故事,但我却希望着可以离开。因为有些事情如果不忍心面对,就必须选择逃避。
那个时候,我不知道我的藏族生涯,一走就是十年之长。虽然现在,它成了我生活里的佳话,我经常和孩子们谈起途径唐古拉山的命悬一线、日喀则的青稞酒、藏民的风土人情、高原的艰辛和生活的波澜。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,就这样,轻轻磨平了青春的激烈。
我结婚了,圆了母亲的愿。临行前,我不禁在母亲面前跪下了,她抱起我,轻轻的抽泣。我已经没有力气再流泪了,如果说还有眼泪,那是在奢望着未来。
1971年的驱藏之路,艰辛得让我至今还心有余悸。而我所生活的南方城市—赣州。除了慢悠悠的公共汽车以外,没有了别的交通工具。我们从家乡徒步到了县里,从县里搭汽车到了南昌,从南昌乘火车到了甘肃柳园。然后搭乘由部队安排的解放牌货运车前往兰州、西宁、拉萨,最后抵达日喀则市。这便是40年前的交通运输,整整耗时15天,我们才身心交瘁的到达了日喀则市的车队。
车子行至兰州的时候,强烈的高原反应开始了。年仅20岁的我,开始了西藏之路的第一次哭泣。陈群就那样抓住我的手,一路说:“别怕,有我”、“条件的恶劣,可以磨砺一个人的意志,这是好事”。我知道这条路不可能回头,但我却不知道,前方等待着我的,到底是怎样的人生?
十月的西藏,风沙漫天飞舞。一落地,整个人突然像干瘪的稻草人那样无力。大西北的风,似乎想要将人类的双唇片刻间吹裂。迎面走过来几个披头散发的壮汉,我突然就一个踉跄得往后倒,陈群却半笑半紧张的样子,扶着我说:“他们都是老藏民,一直就这么打扮,以后见多了,你不奇怪了”。
一起进藏的志愿兵,另外的九个人,也是来至全国不同的地方。有几个,是不带家属的未婚青年,仅仅一顿饭的时间,就可以把这些汉人紧紧的联系在一起。因为藏民基本上都不会讲普通话,而我们也听不懂藏语。知道这一点以后,大家是不会轻易一个人出门的。
到了日喀则的第一餐饭,是水煮土豆和水煮羊肉,加上一盆小米粥。这就是海拔3000多米的高原上,司空见惯、赖以生存的食物。我们都是象征性的吃了些,然后相互提醒和勉励:适应了,将来这肯定是美味。
入夜了。风从窗前刮过,留下“呼呼”的声响。回想南方的十月天,还是燥热难耐的,一路北上,也是一直不停的加衣服。于是我拉紧了被褥,一直这么沉默得看着陈群。身在异乡为异客,正是在大西北的寒风与狂沙里,我和他,终于不分彼此的相爱了。与其说是爱,不如说是公不离婆的亲情。
“过两天我就要正式投入工作了,单位决定调用整个车队,去一趟阿里。那边是个穷山恶水的地方,地偏路窄,所以当地的百姓也都等着车队送货物进去”,陈群这么说着,用手抚过我的发际。这是他身上特有的军人气质,从来不暧昧,却能够从他的眼神里,看到对身边每一个人的关心。
“危险吗?去多久?”这是我自认为嫁给他以来,说得最宽心的一句话。因为我是他的妻子,这辈子都会是。
“1959年的西藏叛乱,那才危险呢。现在有你了,无论多么危险,我都会平安回来。”于是我便在心里默默得为他祈祷,如此善良的男人,要长命百岁才是。
西藏的天空总是那么蔚然辽阔,因为风沙太大,长长的车队整整用了两个小时,才慢慢驶出我的视线。陈群在驾驶室给我挥手告别的时候,我下定决心这辈子为他相夫教子,也许那才是,一个女人真正美好的归宿。风花雪月是我曾经要不起的纯真,柴米油盐是我现在担得了的成长。
单位给志愿兵的家属,都发放了大米和面粉,他们很和蔼的握手:“阿佳拉,安好”。阿佳拉是藏族对女士的尊称,所有藏语中,我至今,也只会这一句。我在单位分配的平房里,在这个离家乡几千公里的大西北,过上了家庭主妇的生活。由于高原气压太低,米饭不能像南方那样被煮熟,于是都只能使用当地特有的高压锅。大片大片的农田里,都是十几斤重的大白菜。一望无际的单一,犹如这里的藏民一样纯朴。即便还不习惯,但我想:我会慢慢爱上这里。因为自己选择的路,务必要好好的走下去。
在他乡唯一的朋友,是杭州过来的志愿兵家属,叫巧巧。车队的阿里之行,整整半个多月才回来,我和巧巧一起在车队门口迎接这群风尘朴朴的男人。干涩的气候,让出行半个月的陈群憔悴了许多,帽子和外衣上,拍打出阵阵的飞灰。半天,才从干哑的喉咙里叫出一句:“小花,我回来了”。
若西调皮的打断了我的回忆,她说要听更惊险的故事。我告诉她:真正的惊险,就是平淡如水的一生。即便到了西藏,我也只是陈群呵护在手心的花朵。每一件惊险无奇的事情,都是关于陈群的出行,一次,都够我后怕一生。
车队的主要运输路线,是拉萨到阿里的阿里公路,拉萨到青海的青海公路,拉萨到成都的川藏公路。每一条路线都是在向着死神挺而走险,每一次出行都是忐忑不安的等待。我就那样过去了有恃无恐的十年,无恐,是因为早已看透了生死,直到1981年离开那片高原,十个志愿兵,只剩下了6个。
我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藏族的风土人情,和陈群再一起的第二年,我有了身孕。孕期会有些轻微的高原反应,我于是不得不定期去藏区的医院吸氧,其他的空间,为了不让自己思维退步,我还是乐不思蜀的喜欢看书,当初从家乡带过来的书看倦了,就去问身边的汉人借。想来那时候,也是个热爱学习的好青年。西藏的气候种不了南方菜,我于是就试着用北方的菜引子,做各种南方的口味,陈群不在家的日子里,我把所有会做的菜式都教给了巧巧。于是她便总说:“小花姐,我知道陈群为什么那么爱你了”。而她不知道,其实陈群对我爱的开始,是因为他是我第一个男人,而我也是他第一个女人。
这便是一个男人引以为豪的地方,所以我和陈群,注定要在一起,生活一辈子。
冬天了,陈群随着车队去了柳园。走得是青海公路,途经昆公山和火焰山。临行时,看到他们给每个车轮都安上了防滑链,大惑不解。但估计是因为山路有积冰,为了前行的安全吧。因为没有联络的方式,在他走后十天之久,我终于坐立不安了。而我的预知,也毫无偏差得走向了事实。百年难遇的寒流,竟然被这个傻瓜遇上了。返程的途中,车子行至昆仑山脚,寒流突然迎面而来,风势甚至阻碍了车行,陈群透过车窗,看到不远处在湖畔钓鱼的老藏民,当场倒地。于是他本能的跑下了车去,殊不知,那并不只是别人的灾难,也是他的。
下车后,寒流划过了他的身体,瞬间就迈不开步子了。他突然就像一块冰坨,意识到了那致命的严寒,于是他在潜意识的挣扎里,努力得想要活下去,于是努力的想回到车内。事后他告诉,那一刻鼓舞他的,除了军人的意志,就是家庭的动力。他的膝盖以下部位,突然肿得毫无知觉,鞋子冻成了硬石头,脱不下来,陈群知道,如果那样的气候再不过去,他,还有后面跟着的整个车队的队友,都必死无疑。庆幸的是,好人会有天佑。他和那几个藏民,是队友们背着走进医院的。而其中两个藏民,还没有走进抢救室,就已经被宣布死亡。
“我的双脚不能截肢,我是援藏志愿兵,没有了双脚,我怎么去为这里的百姓,怎么去为国家献点力量?您想想办法,绝不能,绝不能!”这是陈群得到噩耗时的反应,原来在那一刻,他想着的,仍然是他的事业他的百姓。于是每个人,都在等待奇迹的出现。
单位突然来了好多人,在门口叫唤:“请问谁是陈群的的家属?”
我惊慌了,跑到外面,看见那些人手里提着很多礼品袋,忘了打招呼,直接奔上前去:“发生什么事了?陈群怎么了”?车队的队长,微笑的说:“同志,我们就是过来慰问一下,那个陈群啊,在后面,马上就回来,他很好”。接下来的几分钟后,我看到陈群被队友们搀扶着进了屋,突然就不管不顾的抱着他哭了。他轻轻的说:“没事,这不平安回来了吗?别吓着肚子里的孩子”。拥挤的小屋里,队友们开起了玩笑:“这小子,我说是什么力量让我们看见了奇迹呢,原来是儿子的召唤”。
经历了这次虎口脱险,每个人都会懂得,在西藏对别人最好的保护,就是好好的保护自己。我像个喜欢听故事的孩子,陈群在家的每一个夜晚,我都要他讲各个货运路上的情节。听到险象环生的地方,我并死死的拽着被褥,听到柳暗花明的时候,我于是就那样,轻轻的睡着了。他从来都不怪我没有把故事听完就睡了,反而乐此不疲,犹如讲述一段动听的皮影戏,夜夜笙歌,他是笙歌,我是夜。
孩子出生了。分娩前三天,陈群刚刚前往阿里。我是在巧巧的陪同下,忍着腹痛走到医院的。因为没有经验,随便收拾了点东西,就匆忙出门。走到产科的时候,我终于疼痛得倒在了医院的走廊里,巧巧叫来了医生,我隐约听见她生气的谩骂:“这个阿佳拉,不要命了,家属呢?”
在产房呼天抢地的过去了两个小时之后,孩子平安的生了下来。只是我的身边,除了在异乡结识的巧巧,没有一个亲人。身子的痛、内心的荒凉、初为人母的激动,一瞬间百感交集的泪如雨下。发间都是汗水,浸透着眼泪。医生责怪我没有准备孩子的衣服时,突然如梦初醒,一个生命的到来,意味着我们肩头的责任之重。我在那一刻会不自觉的想到母亲,于是年轻时关于母亲的小小责怨,顷刻之间化为乌有。
但是我多么想能马上见到陈群,告诉他我怀胎十月的艰辛,可以被孩子的一声啼哭所磨灭。告诉他我们成了孩子的父母,一生命脉将要紧紧相连。孩子因为严重缺氧,生下以后一直在重症看护室,我就在忧虑中度过了两天。忽然听到窗外有人焦急的声音:“我是李小花的家属,李小花呢”。很快,他就站在了我的床前,压低了声音,像个做错事的孩子:“小花,让你受苦了,我回来晚了。”
“不苦”我很没出息的说,集了一肚子的抱怨,因为他的一句道歉,就全部咽回了。
我们的小家,因为孩子的到来,完整了。
这是一个新生活的伊始。我们给远方的双亲发了电报,给孩子取名叫山仔(希望他父亲的车队山路生涯,始终平安)。生活虽然要比从前更忙了,但我却庆幸我是那么的幸运。虽然我偶尔还是会想起,那个让自己情窦初开的天王,因为爱过,所以始终都没有恨。一段情感犹如一株花开和花谢,待花几度轮回,此情已成追忆,若念,莫见。我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,但我却知道我遇见了视我为珍宝的陈群,生活里即使有很多无奈,但男儿志在四方,我并不会怪罪他没有多少时间陪我,因为他肩负的,是整个家庭的重量。
我轻轻的合上电脑,40年来埋藏在心里的过往,在年轮面前,还是变得有些语无伦次。这么些年,我始终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,因为我怕孤独。他却固执得呆在乡下,种菜养蜂。年纪大了,脾气也变得异常古怪。军魂,影响着他的一辈子。孩子们总要开玩笑的说:父亲还停留在雷锋时代。只有在每年的社保年审期间,他才会很不情愿得来趟城里,呆上两天,就会带着一箩筐的抱怨离开: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开车的,交通乱七八糟;你看看你带出来的孙子,这么娇气,我还是吃米糠糍粑长大的呢;城里人太多,楼房多,热得不得,吵得不行;这就不是老人家该呆的地方。
我和若西讲述着现在的阿公,从她疑惑的眼睛里,看得出她对我回忆里的陈群有些不解。但那就是他,一个善良得让人发紫的男人。这是我嫁给他这几十年,对他唯一不变的认可。他说:治家如治国,一屋扫的人,才能扫天下。虽然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扫天下的抱负,他只想着对身边的每个人好,即便他的方式,常常是让人费解的。
“阿公现在,和家里人处得好吗?”若西这么问着。
“其实处得好不好,关键在于后人的理解,他这么大年纪了,想让他改,想让他接受新时代的时尚潮流思想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不过孩子们都会慢慢适应,人生就是一个圆,越老越走向了童年,哄着他,他便还是那个可爱至极的男人。”我觉得自己说得有些煽情,但却是不为过的动容。能相伴一辈子的两个人,饱经风霜之后,并没有什么,是不能原谅的。于是我会教导我的孩子,学着去理解别人,这样的家庭,就是和睦的。
承蒙老天的眷顾,陈群在孩子出生的三年内,始终是一帆风顺的。恶耗是在山仔四岁那年传来的,前往阿里的途中,因为正值入春,湖畔的积冰开始有些溶化的迹象,溶化开来的软冰被风沙吹到公路上,沿着公路侧边不停的堆积成了拱形的小路凸,望眼过去的地方根本分不清哪里是道路哪里是湖泊。下午四点的阿里公路,已经有了天黑的朦胧感,车队缓慢的前行,最终没有逃过死亡的侵袭。走在最前头的两辆货车毫不知情的坠入了湖里,尾随其后的其他车辆由于速度平缓才得以刹车保命。所有人,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的整个车身被沉入湖泊,不是不施救,而是在那个环境下,施救对于人类来说,完全是自取灭亡。
四个年轻的生命,就是这样安然的奉献了给了援藏之路。多少人的悲伤,多少人的悔恨,在四具冷冰冰的尸体面前,都变成了滴不尽的泪水。陈群也因此,变得郁郁寡欢了。他明明知道,在西藏看见死亡是多么自然的现象,而且还要随时准备着,死亡会亲睐自己。可他还是忍不住会心痛得沉默,那个瞬间,他甚至会忽略,在他眼前来来回回的妻儿。
随身携带的干粮冻成了硬石块;安多的恶劣气候让人不能正常呼吸;驼驼河的水甚至可以冻折手指;眼看着老藏民食物中毒顷刻间死去。这些都是陈群讲述于我的经历,惊险神奇得犹如带领我看了一场场失魂落魄的电影。太多的死亡,太多的重生,太多的灾难,让原本性情温和的陈群,变得越来越孤立,我知道他在一遍一遍的心痛,无能为力,是这个世上永远不能抚平的遗憾。
他还那样,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那些老藏民,一趟一趟,免费接纳着那些步行的过路人,不出车的空闲里,也总要关顾那些没有安全意识的孩子以及没人护佑的妇人。即使他知道,这些,都不能避免天灾人祸的到来。可他这一坚持,就坚持了一辈子。
藏族的六一节,是全年中最热闹的日子,胜似新年。因为这是全年中气候最好的时刻,气温达到了零上15度左右,适合户外活动。应了藏友的邀,也参加了一次这样的聚会。早年入冬时就开始风干好的牛肉和羊肉,家喻户晓的酥油茶和青稞酒,都香腾腾的端进了灌木林的简易棚里,用小刀割下羊肉片,就着青稞酒,确是人间难有的美味。一入夜,藏民们便围着火苗起舞,这个时刻,便是人类心目中的天堂。
这是在西藏最动人的回忆,让我至今回想起来,都会突然神采飞扬得想要回到那里。在生命里嵌入烙印的,往往不是轻描淡写走过的岁月,而是悲、欢、离、合。
很多时候,我们误以为眼前的生活,会一直这样一如既往的向前延伸。预计的十年援藏之路还没有走完,可我却提前退缩了。西藏的天气,每年中有大半年,是寒风凛冽刺骨的,到了冬季,孩子根本不敢跑出室外,因为一不小心跑远了,遇上大风沙,哪怕只有两米远的距离,听得见呼唤,也会看不见人影。我们谁也不敢去做这种毁灭性的尝试。于是,我决定回南方。我想告诉我的孩子,南方不会仅仅只有苹果和窝窝头、玉米馒头和烤全羊。还会有桔子和馄饨、凉粉粽子和烤地瓜。
陈群同意我带着山仔回南方,不仅因为西藏的环境,也因为山仔从未谋面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。回去的前一晚就给老家发了电报,接下来,便是那心力交瘁的返乡之路了。陈群随车队的货车把我们送到了拉萨,然后固执得还要往前送,被我回绝了。在拉萨即将前往兰州的车窗前,陈群还是那样寡言的抓着山仔的手,告诉我:“如果实在不愿意过来,就和孩子呆在老家吧,还有三年,我就回南方了,那时候,就不用让你们娘俩担惊受怕了。”
七年的相濡以沫、耳鬓厮磨。留下了太多亲情的不舍。车子前行了,陈群的身影在模糊的视线里,渐行渐远。只是这一走,生活也许再也不能朝着原来的轨迹前行,但很多事很多人,命里如果注定了,非福即祸,非祸即福,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。
千回百转到了兰州,饭馆里的主食就是大葱卷饼和窝窝头。山仔倒是吃得津津有味,但我却在心里猥琐的发誓:再也不想回到西北。从兰州回往南昌的火车上,已经是筋疲力尽,但一下车,便呼吸到了南方充满氧气的空气,于是整个人就会倍感抖擞。
七年后的赣州,还是高山和黄土。回来了,突然像回到了生活在这里的童年。人生就是一趟不停像前疾驶的旅行,抵达某个站点,轻轻转身,刚刚相拥的两个人,似乎体温还在,却早已相隔万水千山。